崇高的恩召



二月十四日 在主的完全中显为毫无瑕疵

       

        “上帝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。” (林后5:21)

   赦罪与称义是同一件事。因着信,那相信的人就从叛徒撒但和罪恶之子的身分,一变而居于基督耶稣忠实公民的地位上;这并非由于他们自己内在的良善,乃因基督接受了他,认他为自己的孩子。罪人的过犯蒙了赦免,因为他的替身,他的中保已承当了这一切过犯。主向他的天父说:“这是我的孩子。我免了他的死刑,将我所发的人寿保险单——永远的生命——送给他,因为我已取代了他的位置,为他的罪受过苦。他的确是我的爱子。”这样,世人既蒙了饶恕,并披上了基督公义的华美礼服,就毫无瑕疵地站立在上帝的面前了。……
    天父有特权赦免我们的罪孽过犯,因为基督已亲自承当了我们的罪孽,赦免了我们的刑罚,并将他自己的公义归给我们。他的牺牲完全地满足了公平的要求。
  许多人认为自己品格上的缺点拦阻他们,不能达到基督所树立的标准;而这班人所应当作的,就是要使自己在上帝全能的手下步步降卑。基督衡量人,不是凭着工作的多寡,乃是凭着作工的精神。
  当他看见人肩负了重担,以谦卑的心情努力承当,毫不仗恃自己;而全然倚赖他时,他便将自己的完美和效能加在他们的工作上,以致得蒙天父的悦纳,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悦纳。罪人的瑕疵都被公义的主之完美和丰盛所遮掩了。天父以亲切怜悯的心情眷顾凡诚心实意,谦卑痛悔地尽其所能照着上帝的要求而生活的人;他视他们为顺命的儿女,并将基督的公义归给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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